华宝中证A100ETF联接Y: 华宝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20 12:54 点击次数:56
华宝中证 A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Y 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2 月 13 日
基金名称 华宝中证 A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宝中证 A100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24001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0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中证 A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公告依据 基金合同》、《华宝中证 A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12 月 13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12 月 13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 年 12 月 13 日
下属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 华宝中证 A100ETF 华宝中 证 A100ETF 华 宝 中 证
联接 A 联接 C A100ETF 联接 Y
下属基金的交易代码 240014 007405 02292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 - 是
(定期定额投资)
注:1、华宝中证 A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自 2024 年 12 月 13 日起增设
Y 类基金份额,并自 2024 年 12 月 13 日起开放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 A 类、C 类、Y 类基金份额。
金账户管理的规定,投资人仅能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 Y 类基金份额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
基金业务。根据个人养老金账户要求,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相关资金及资产将封闭运行,其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等款项将在个人养老金账户内流转。关于 Y 类基金份额在个人养老金相关业务方面
的特别安排,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进行计算,Y 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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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
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直销 e 网金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各销售
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上限限制详见相关公告。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 Y 类
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大于等于 100 万,小于 200 万 0.50%
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费等各
项费用。
本基金直销机构对 Y 类基金份额实施申购费用豁免。销售机构可对上述申购费实施一定的费
率优惠,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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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
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 1 份。基金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
额余额不足 1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赎回费率(%)
小于 7 日 1.50%
大于等于 7 日 0%
对 Y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金额
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
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人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
常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 e 网金办理本业务时,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 1 元。投资人
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
费率优惠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如果投资人想变更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或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等,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本
基金及销售机构的规定。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 e 网金、移
动客户端(华宝基金 APP、微信平台)。
(1)本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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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021-3850573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021-50988055
(2)投资人可以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销 e 网金系统、移动客户端(华宝基
金 APP、微信平台)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址:www.fsfund.com,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
暂无,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本
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代销机构最新信息详见我司官网或相关公告。
中国证监会根据相关条件确定可以开展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相关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并每季度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基金业协会网站、基金行业平台等向社会发布。
自 2024 年 12 月 13 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
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Y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 Y 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
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上
的《华宝中证 A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华宝中证 A100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
(2)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及申购、定投的费
率优惠政策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或公告为准。
(3)投资人也可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咨询有关情况。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风险揭示: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虽是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一类基金份
额,但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
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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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
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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